一、申报。
为举办出国展览(销)会而筹集的展品出口时,组织出国展览(销)的单位持下列单证向出境地海关申报:
1、 归口审批部门的批件;
2、 展品清单一式二份;
3、如由外贸、工贸公司主办又属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,须提交出口货物许可证;非外贸单位主办的,不论是否属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,则一律须提交该证;
4、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;
5、 运输单据。